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 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并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1] - 条例被视为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 从居住环境、租赁关系、资金安全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1] - 条例针对现实痛点难点 在平衡租赁双方利益基础上适度倾斜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1] 出租房质量标准规范 - 明确出租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标准和要求 禁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1] - 要求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标准[1] - 规定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以保障承租人安宁的居住环境[2] 租赁押金与合同管理 - 要求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 除约定情形外不得无正当理由扣减押金[2] - 禁止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腾退住房[2] - 提供租赁合同备案通道 允许出租人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备案 并在出租人未办理时给予承租人备案权利[2] 经营主体行为规范 - 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房源信息 禁止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3] - 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需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3] - 要求经纪机构发布房源前履行核对信息和实地查看责任 明码标价收费服务项目[3] - 要求网络平台经营者核验房源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3] 政府监管与租金机制 - 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在租赁市场监测、信息公布、活动流程管理及监督执法三方面的具体职责[3] - 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定期公布不同区域及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3] 纠纷解决与落实机制 - 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 承租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租赁纠纷[3] - 强调地方需加快出台地方性住房租赁条例 形成全国完备法规体系[4] - 要求强化监管执行力度 对违规行为限期改正或依法处罚[4][5]
民生直通车丨住房租赁新规如何为“安心租住”保驾护航?
新华网·2025-08-12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