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由国务院金融委统筹管理
新华网·2025-08-12 14:28
金融稳定法草案核心内容 - 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后备资金 由国务院金融委统筹管理 [1] - 金融稳定法旨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完善金融稳定制度顶层设计 建立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 [1][2][3] 立法背景与目标 - 维护金融稳定目标是保障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持续发挥关键功能 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防止单体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全局性风险 [2] - 当前金融法治建设存在不足 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统筹安排 相关条款分散于多部金融法律法规中 规定过于原则 有必要专门制定金融稳定法加强顶层设计 [2] - 立法总结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效经验做法 健全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 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3]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机制 - 基金由向金融机构 金融基础设施等主体筹集资金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 必要时人民银行再贷款可提供流动性支持 基金以处置所得 收益和行业收费偿还再贷款 [5] - 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和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 协同配合 国务院明确9月底前完成基金筹集相关工作 [5] 监管与风险处置措施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立金融机构 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4] - 金融机构应建立合理股权架构 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 防范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 [4] -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可对出现风险情形的金融机构提出风险警示 约谈相关人员责令整改 并可区别情形采取措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