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REITs扩募规则落地 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新华网·2025-08-12 14:26
政策发布 - 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基础设施REITs扩募指引 规则自发布日起施行[1] - 沪深交易所暂免收取基础设施REITs扩募业务的上市初费 上市年费及交易经手费[1] - 扩募规则共七章五十八条 借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证券制度安排[2] 规则内容 - 明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 对基础设施基金 参与机构 项目及资金来源作具体规定[2] - 规范新购项目程序 要求参照首次发售标准审核基金产品变更和资产支持证券申请[2] - 扩募可采用向原持有人配售 公开扩募和定向扩募三种发售方式[2] - 取消向原持有人配售比例限制 拓宽定向扩募投资者范围 完善财务顾问聘请等细节[3] 市场影响 - 12只上市REITs合计募资458.12亿元 上市以来平均涨幅达13.56%[4] - 6单公募REITs项目在排队审核 含2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4] - 扩募机制有利于REITs通过增发份额收购资产 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3] - 运作良好的REITs可通过扩募做大做强 提升产品规模和吸引力[1][5] 政策导向 - 国务院提出建立健全扩募机制 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4] - 证监会鼓励运营良好 投资稳健的上市REITs开展扩募业务[5] - 政策旨在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盘活存量资产并拓宽基建资金来源[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