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财政贴息 年贴息比例为一个百分点
人民日报·2025-08-13 05:55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政策明确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旨在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 释放消费潜力 [1] - 贴息实施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覆盖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及5万元以上重点领域消费(家用汽车 养老生育 教育培训等) 单笔5万元以上以5万元为贴息上限 [1]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50% 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贴息资金 [2] - 单个借款人在一家机构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对应30万元消费) 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对应10万元消费) [2] - 6家国有大行 12家全国性股份行及5家其他机构可经办贴息贷款 鼓励地方政府扩大覆盖范围 [2]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 政策针对餐饮住宿 健康 养老等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 贴息期限为2025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签订且发放的贷款 [3] - 中央财政贴息覆盖21家全国性银行 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 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 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100万元 [4] - 贴息适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禁止重复享受其他中央或地方财政贴息 [4] 政策执行与监管 - 要求贷款经办机构通过账户识别消费交易信息 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对违规行为追回贴息资金并纳入征信 [2] - 严禁服务业经营主体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 理财等套利活动 严控资金流向合规经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