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监管局核准陈海燕东莞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金投网·2025-08-13 11:12
2025年8月6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陈海燕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东银发〔2025〕 950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海燕东莞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东莞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东莞银行政许可决 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 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东莞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 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