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长江商报·2025-08-14 10:3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旨在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到期后可视效果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1][2] 支持范围与标准 - 贴息适用于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 [1] - 贴息范围覆盖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1] - 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2]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 [2] - 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2] 个人贴息额度限制 - 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 [2] - 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的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2] 参与机构 - 贴息贷款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行及微众银行等5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 [2] - 政策鼓励地方财政将其他合规机构纳入支持范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