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12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中国新闻网·2025-08-14 15:13
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总体要求 -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2] -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 [2] - 坚持依法推进、务实高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2] 强化联动 - 加强沟通会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 [3] - 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在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开展联合行动 [3] - 加强生态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评估鉴定标准规范 [3] - 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和情况通报,共享执法司法信息数据 [3] - 加强府院联动,做好环境资源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 [3] 优化衔接 - 加强长江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 [4] - 明确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要求 [4] - 办理环境资源案件需要调查取证的,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协助配合 [4] - 违法行为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的,依法作为从宽处理的情节 [4] - 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跨部门协作,科学确定、合理实施修复方案 [4] 深化合作 - 健全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增强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 [5] - 开展跨部门联合调研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水平 [5] - 联合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法治宣传)基地,提高保护修复治理综合效能 [5] - 联合发布涉长江保护治理典型案事例,讲好长江保护法治故事 [5] - 携手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