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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培训对象按要求参训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四川日报·2025-08-14 15:21

政策核心内容 - 四川省推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提高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绩效 [1] - 补贴培训覆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行业企业评价规范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岗位技能 农业农村实用技术 非遗技艺 通用职业素质等内容 [1] - 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的四川省城乡劳动者 包括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 不得对户籍地 常住地 参保地 就业地增设限制条件 [1] 培训补贴机制 - 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 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可分别享受3次 [2] - 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补贴 已享受高等级补贴者不再享受低等级补贴 [2] -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者 按标准给予个人或机构补贴 每人累计最多3次 [2] 特殊群体支持 -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学员 取得证书后可获得生活费补贴 每人每年限1次 [2] -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不得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贴培训 [1] 实施要求 - 培训内容围绕行业与民生领域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 企业用工需求 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设置 [2] - 培训形式包括岗位技能培训 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 - 新备案培训项目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新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