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一代理人被罚款8000元 因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


公司违规行为 - 新华人寿牡丹江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程淑亲因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行政处罚[1][2]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向客户提供超出合同约定的额外利益[2]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以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1][2] 监管处罚措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牡金监罚决字〔2025〕23号[2] - 处罚内容包括警告及罚款8000元[1][2] - 处罚决定由金融监管机关作出[2]
公司违规行为 - 新华人寿牡丹江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程淑亲因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行政处罚[1][2]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向客户提供超出合同约定的额外利益[2]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以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1][2] 监管处罚措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牡金监罚决字〔2025〕23号[2] - 处罚内容包括警告及罚款8000元[1][2] - 处罚决定由金融监管机关作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