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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部门出台全国首份省级碳排放配额担保意见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08-14 15:57

政策背景与意义 - 广东省发布全国首份省级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司法保障政策文件《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 提出13条具体规定 [1] - 政策首次在省级层面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 首创"双登记"模式确认碳资产权属 设置有效违约处置机制 [1][4] - 政策旨在破解金融机构"不敢贷"和企业"贷不到"的难题 推动统一碳金融市场建设 [1][4] 碳市场现状 - 广东是全国最活跃区域试点碳市场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配额2.3085亿吨 总成交金额67.01亿元 占全国八个试点市场比重超三成 [2] - 碳配额抵质押融资业务规模有限 累计仅31笔 抵押配额569.97万吨 融资金额9352.81万元 [2] - 企业通过节能减排产生的剩余配额可在碳市场交易或作为担保物申请质押融资 [2] 发展障碍 - 碳排放配额法律属性模糊 未被明确定性为担保物权 各地操作标准、价值评估和跨部门协作存在差异 [3] - 配套法律不明确、登记规则不统一导致金融机构对违约处置缺乏依据和保障 [3][4] - 金融机构核心顾虑集中在碳配额价值稳定性、交易流动性及违约后优先受偿权保障 [4] 政策创新措施 - 确立"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 防止重复质押和资产转移风险 [4][5] - 明确担保合同法律效力 规定质权依法登记后生效 设置"协商—竞价—诉讼"违约处置流程 [4][5] - 加强司法服务保障 实行"诉前协商优先 司法诉讼托底"维权机制 创新交易平台竞价和价款代收代付机制 [5] 产品创新方向 - 鼓励开发年度预分配配额担保融资、碳汇未来收益权质押、碳排放配额担保债券及碳资产证券化产品 [5] - 通过多元化融资场景满足企业多层次融资需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