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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水电开发公司擅自开闸放水致数万尾鱼死亡,赔偿268万元
新京报·2025-08-14 17:36

案件核心事实 - 云南彝良县瑞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2年7月21日擅自开闸放水3.5小时[1] - 放水行为将柳溪电站库区内150万立方米水和库底淤泥排入白水江天然河道[1] - 该行为导致河道水中溶解氧急剧下降、浊度迅速上升,造成4万余尾鱼死亡[1] 法律诉讼与赔偿 - 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1] - 经司法鉴定,案涉生态环境损害所需修复费用为204万元,修复期间功能损失费用为64万元[1] - 法院通过“专家论证+补充鉴定+科研咨询”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 - 该公司最终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共计268万元[2] 生态修复措施 - 修复费用到位后,法院与相关部门确定放流八个鱼种共20万尾鱼苗进行生态修复[2] - 放流鱼种包括大鲵、金沙鲈鱼、云南光唇鱼、昆明裂腹鱼等适合当地水域生态的品种[2] 行业监管与政策动向 - 最高法指出环境损害评估鉴定存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是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难点[2] - 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要求加强生态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评估鉴定标准规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