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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生态环境部答记者问:以典型案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5-08-15 11:49

案例发布背景与目标 - 发布案例旨在总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 - 背景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全国生态日活动主题确定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 - 目标是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衔接配合,凝聚法治合力,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3]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赔偿案件数据 - 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8.6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4万件 [2] - 同期共提起公益诉讼7500余件,约占全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7.6% [2] - 2018年1月至2025年7月,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等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5.69万件,涉及赔偿金额约334亿元 [2] 典型案例特点:解决突出问题 - 案例涉及尾矿库、水体污染、危险废物、大气污染等治理工作,回应群众关切 [4] - 重庆市案例中,案涉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及污染控制等费用2.17亿余元,修复面积79000㎡,清淤8400 m³ [4] - 北京市案例中,检察机关支持生态环境部门促使污染企业通过技改升级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4] 典型案例特点:全流程双向衔接 -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价值目标一致,加强衔接有助于凝聚合力 [5] - 安徽省案例中,检察机关协助生态环境部门查明倾倒固体废物共计14700余吨,并全流程支持赔偿工作 [5] - 江苏省案例中,生态环境部门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支持,促使涉案企业缴纳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5] 典型案例特点:系统治理观念 - 河北省案例中,通过协同工作追回生态环境损害处置及修复等相关费用1.03亿元,修复受损土地16亩 [6] - 江西省案例中,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向涉案企业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3861.77万元,并推动建立赔偿基地和制度规范 [6] 制度衔接机制建设 - 2024年10月,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意见》,对线索移送、程序衔接等作出规定 [3][7] - 意见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在立案启动索赔程序后十五日内通报同级检察机关,双方可相互提供法律或专业技术支持 [7] - 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并指导12个省份开展省内案例评选 [8] 检察机关未来工作重点 - 持续将生态环境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重中之重,部署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活动 [9]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将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初次审议项目,目前草案正在征求意见 [10] - 将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实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