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制度 激发企业活力——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能
新华网·2025-08-15 21:12
市场监管制度创新 - 市场监管总局自8月1日起正式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等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 [1] - 试点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审查范围覆盖全国重点经济区域 [1] - 该举措旨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 [1] 试点成效与制度完善 - 3年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共委托地方审查案件1288件 占同期全部案件数量的54% [2] - 试点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 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 [2] - 修订《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 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等多项规则 [2] - 部分中小并购不再需要申报 显著降低企业并购交易成本 [2] 执法案例与监管方向 - 市场监管总局禁止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股权案 要求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3] - 责令转让股权及解除原料药代理协议 彻底根除对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的掌控 [3] - 近期附条件批准3起经营者集中案件 [3] - 下一步将深入推进分类分级审查 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