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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辽宁日报·2025-08-16 08:39

普查概述 - 辽宁省即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旨在全面摸清全省"三农"家底 为制定政策 推进乡村振兴 建设农业强省提供统计支撑 [1]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 [1] - 普查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1] 普查内容 - 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 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 [1] -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1] 组织实施 - 辽宁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已设立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负责协调具体普查工作 [1] - 省财政厅负责普查经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保障 [1] 数据采集方式 - 采用卫星遥感 无人机和人工智能技术测量农作物播种面积 查清设施农业状况 [2] - 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 [2] - 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质效 减轻基层负担 [2] 数据质量要求 - 普查对象需按时如实填报 不得提供不真实 不完整或迟报 拒报资料 [2] - 普查获得的个体识别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 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目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