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 明确适用认购 碳汇履责方式
深圳商报·2025-08-17 07:54
《实施意见》提出,林业管理及执法部门对于造成林木毁坏的违法行为在无法直接恢复的情况下,可以 准许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补种树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等行政修复责任,并明确相应认购 金额测算依据,探索将认购碳汇履责方式引入行政执法。同时,结合认购海洋碳汇(蓝碳)进行海洋生 态环境损害替代修复的现有规定和实践情况,《实施意见》作出了相关衔接安排。 依托深圳相对完善的碳交易制度基础,《实施意见》要求,认购和核销碳汇产品应在正规碳市场交易平 台进行,确保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核销结果的有效性,并明确适用该履责方式应接受人民检 察院相应法律监督。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深圳市人民检 察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适用认购碳汇履责方式的 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原则,对于在相关环境资源案件中积极引导责任人通过自愿认购 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提出规范要求和流程指引,推动提升生态环境资源案 件执法司法水平,更好服务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