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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非法采砂案件、涉渔刑案全面下降
新京报·2025-08-17 15:44

生态保护措施 - 湖北省实行"林长+检察长+警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联合保护制度,对古树名木进行巡查保护,其中全球现存体型最大、树龄最长的水杉母树(树龄600多年,高35米、围径7米)受到重点保护 [1] - 全省配备河湖警长、森林警长和尖刀队,严打污染环境、非法捕捞、危害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神农架林区森林警长定期检查古树名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湖警长采用"步巡+红外摄像仪空巡"24小时保护野生麋鹿和江豚 [1] - 湖北公安联合多部门推进护水、护山、护渔、护林、护鸟行动,助力"美丽湖北"建设 [2] 打击野生动物犯罪 - 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破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抓获14名嫌疑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2016只,11名嫌疑人已被起诉 [3] - 湖北公安机关精选警力组建尖刀队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2024年立案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2699起,侦破部督案件47起,2024年上半年立环境资源领域案件1349起 [4] - 湖北与多省市公安机关实行"长江大保护"信息联动、线索联查、案件联办、水岸联防,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狩猎 [5] 执法成效 - 2024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会同其他单位联合执法巡查3万余次,2024年1-7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5.7%,长江湖北段非法采砂案件同比下降25.4%,涉渔刑案下降24.1% [6] - 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8%,同比上升2.6%,守住全省6925.25万亩耕地红线,保护82.5万株古树名木 [8] 生态修复举措 - 荆州放流10万余尾中华鲟至长江,公安机关联合进行高频次巡逻保护新放鱼苗 [7] - 襄阳、宜昌等地非法捕捞人员需放生鱼苗8000尾至5万尾进行生态修复 [7] - 湖北省公安厅每月组织无人机对重点生态区巡航巡查不少于72小时,每月开展全省涉野生动物集中清查不少于1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