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3年试点交易额逾3万亿激发企业活力
长江商报·2025-08-18 08:05
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成果 - 3年试点期间共委托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1288件 占总局同期收到申报数量的54% 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 [1][2] - 试点省局审结1162件 平均受理时间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6.9天和17.4天 审查效率与总局基本一致 [2] - 上海试点审结433件 占全国试点委托案件总量的40% 涉及交易金额6746亿元 处理事前商谈66件 [3] - 重庆试点审结207件 涉及交易金额超7727亿元 [3] 审查机制优化 - 试点工作已转为正式委托 将保障委托审查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 - 正在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等规则 强化审查工作统一性和规范化 [4] - 形成区域横向协作 局地纵向贯通的审查体系 工作合力逐渐增强 [3] 监管执法成效 - 3年来对10起案件附条件批准 对15起案件提出竞争关注 维护半导体 港口航运 农业 航空 医药等领域公平竞争 [4] - 依法查处38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 对37起附条件案件进行全程监督 [4] - 近期禁止1起经营者集中案件 是2008年以来第4起禁止案件 首次要求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4] - 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邦吉收购蔚特 全日空收购日本货物航空 新思科技收购安似科技等3起案件 [5] 未来工作方向 - 将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 提升审查质效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 - 继续加强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确保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 [3] - 深入推进分类分级审查 将更多执法资源集中在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