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发文进一步明确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
中国新闻网·2025-08-19 17:52
个人养老金领取政策更新 -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 [1] - 通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 明确具体操作办法 [1] 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 -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1]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1] - 出国(境)定居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1] - 申请领取前12个月内 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以领取 [1] - 申请领取前2年内 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的可以领取 [1] - 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领取 [1] 个人养老金领取渠道和流程 - 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提出申请 [1] - 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1] - 可以通过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1] - 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申请 核实通过后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 - 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