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领取政策调整 - 核心观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和申领渠道的具体操作办法,该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旨在完善制度设计,增加灵活性以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 [1] 领取情形变化 - 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由原有的3种增加至6种,新增情形包括:本人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发生的高额自付医疗费用(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之日前2年内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2个月、以及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1] 申领渠道变化 - 在原有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的基础上,新增两类申请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以及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 参加人可通过上述任一渠道提出领取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核实通过后由开户银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将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5] 制度设计与特点 -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于2022年11月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并于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 [1][5] - 该制度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人民币,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5] - 个人养老金具有税收优惠和养老储蓄锁定、专款专用的特点,缴费时可享受税前扣除 [3] 提前领取与继续缴存规则 - 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外,参加人因其他新增情形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后,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等情况,选择继续向本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以增加养老积累,届时信息平台会将账户状态重新变更为缴存状态 [6] 政策调整目的与影响 - 政策调整考虑了人在退休年龄前可能面临的意外事件(如大病、失业),允许在特定紧迫需求下提前领取,有助于打消资金被长期锁定的顾虑,从而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8] - 领取办法的完善体现了制度对参与者实际需求变化的考虑,预计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在缴费、管理和领取各个环节还将逐步完善 [8]
个人养老金怎么领?哪些情况能提前取?一起来了解
央视网·2025-08-20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