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上网 山东破题
中国电力报·2025-08-20 13:36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 山东出台《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国家136号文要求,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2][3] - 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由电网企业结算,费用由全体用户分摊或分享[3] - 不再强制要求新建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避免成本无序竞争,促进行业良性发展[4] 山东新能源发展现状 - "十四五"期间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年均增长25%,2024年6月成为东部沿海首个装机破亿省份[3] - 光伏发电装机连续8年居全国首位,2024年底新型储能在运规模达717.7万千瓦,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3] - 新能源利用率保持高位,2023年达98.5%,2024年达97.6%[6] 电价机制设计 - 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前投产)机制电价按国家上限0.3949元/千瓦时执行[6] - 增量项目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机制电价,采用"边际出清+动态调整"竞价规则[6][7] - 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125%,确保25%电量无法入选,引导理性报价[7] 市场建设与监管 - 建立健全"四全"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体系,覆盖各类市场、品种、周期和主体[10] - 制定燃煤、燃气、新能源等机组成本模型和核算规则,定期开展成本调查[11] - 电力零售市场设置封顶结算价格条款,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10] 政策影响 - 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无影响,工商业用户首年平均电价预计持平或下降[5] - 支持分布式新能源直接或通过聚合参与现货交易,优化保障性电量代理购电方式[4] - 按技术类型(光伏、深远海风电等)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和组织竞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