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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水气电热等民生领域,怎样为公用事业经营画红线?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5-08-22 06:2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孟雁北:《指南》在总结反 垄断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公用事业领域突出的垄断问题,通过共七章45条的规定,对公用事业 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整体分析框架、具体行为表现和认定标准,以及经营者集中的分析 框架和审查重点作出了细化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 为、经营者法律责任等内容,形成我国公用事业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 系统性地构建了我国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根据执法实践,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协议行为以横向垄断协议为主,较多出现在瓶 装燃气行业,对此,《指南》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同时,对于公用事业领域可能存在的纵向垄断协议、 组织与实质性帮助行为等,《指南》也对其具体表现进行了细化。这些内容有助于公用事业经营者准确 识别法律风险。 浙江省公平竞争政策与反垄断研究院院长王健:《指南》明确列举了横向垄断协议的两种表现形式,其 中"通过口头约定、召开会议、签订自律公约等方式,固定销售价格水平、价格变动幅度或者利润水 平",就是对某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