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
新京报·2025-08-22 15:17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 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 [1] - 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50%至90万元 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上浮50%至150万元 [1] - 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不叠加使用 [1] 提取与贷款组合政策 - 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并申请贷款 提取与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1] 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措施 - 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1] - 可签订协议授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给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