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
智通财经网·2025-08-22 21:04

法规修订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并将标题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1][4] - 修改后的规定自2025年8月22日起实施,于6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吸收合理建议[3] - 修改总体思路包括坚持目标导向、保持总体稳定、加强统筹协调以减轻行业负担[3] 评价框架与导向调整 - 将现有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1][4] - 在业务加分和专项评价设置上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的导向[1][4] - 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引导公司提升经营质量,在引入中长期资金、财富管理等领域发挥专业服务能力[1][4] 业务发展与机构差异化 - 适当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鼓励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1][4] - 修改旨在贯彻完善行业机构分类监管体系、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部署[3] 惩戒与合规规则优化 - 突出"打大打恶"导向,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以保持对重大恶性案件的震慑力度[1][4] - 按照"过罚相当"原则,适当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并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合理设置扣分梯度[1][4] - 总结前期经验,明确对涉嫌违法违规但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等特殊问题处理规则[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