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价格行为规范背景 - 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中出现干预自主定价权、价格标示不规范、无序价格竞争、侵犯消费者价格权益等问题,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规范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相关经营行为 [1] - 规则将为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划定更清晰法律边界,增强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促进协同治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1] 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要求 - 规则强调平台经营者应当尊重平台内经营者定价自主权,禁止通过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技术等手段对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2] - 具体禁止行为包括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优惠、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 [2] - 明确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让利、返现促销,或强制开通自动跟价、降价系统等情形 [2] - 规则第三章明确网络场景中明码标价内容和形式,针对差别定价、动态定价、附带服务标价、平台价格促销、平台补贴、预估价格、竞价排名等特有价格活动制定规则公示与价格构成信息公开规范 [3] - 规则第十四条至第二十条结合平台经济特性,对价格法第十四条"不正当价格行为"构成要件进行详细说明,为认定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提供清晰标准 [3] - 特别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3]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机制 - 规则在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中充分考虑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如对用户长期免费且有利于消费者长远福利的商业模式可不认定为违反价格法 [4] - 第十五条明确"价格歧视"对象包括平台内经营者和同一商品或服务下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消费者,禁止运用数据算法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设置价格差异,为"大数据杀熟"提供维权依据 [4] - 专门设置第五章"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要求免密支付和自动续费服务需以显著方式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5] - 规定不得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通过规范收费行为避免消费欺诈 [6] - 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效能,降低维权成本 [6] 协同监管与治理体系 - 规则提出刚性约束与柔性治理相结合的多元监管路径,明确监管执法部门责任,可采用执法检查与提醒、告诫和约谈相结合方式 [7] - 第二十七条明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激励经营者及时纠偏不当行为 [7] - 要求平台经营者设置价格问题投诉渠道、留存价格和交易信息、建立商品质量管控制度、配备价格监督员、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 [7] - 强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通过声誉机制与沟通协商引导经营者开展符合法律与伦理要求的价格行为 [8] - 规则明确发挥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作用,探索互联网价格行为新型监管治理模式,凝聚各方力量共促平台经济发展 [8]
规范秩序 护航消费 共促发展——《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中国经济网·2025-08-24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