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立法听证办法
杭州日报·2025-08-25 10:57
立法听证办法修订背景 -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22日通过新修订的《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 旨在完善立法听证程序并提升立法民主性与科学性 [1] - 修订基于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听证制度的要求 同时因应立法法及省市级立法条例的修改需求 [1] - 原办法制定于2015年 本次修订后共28条 新增节约原则以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 [1] 听证范围与责任主体 - 明确七种需举行听证会的情形 包括法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设定行政许可或处罚强制等 [2] - 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听证会决定主体 并细化听证机构与听证人的职责权限 [2] 听证会流程与形式 - 细化听证会操作流程 包括工作方案制定、公告方式、陈述人与旁听人产生机制 [2] - 明确会议发言机制及听证记录与报告制作要求 [2] - 新增网络会议形式特别规定 允许根据网络平台特点调整程序 并支持听证陈述人与公众在线互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