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 公积金可支付首付 商贷利率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 “沪六条”房地产新政今起施行
解放日报·2025-08-26 09:47
记者 戚颖璞 昨天,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 策措施的通知》,涉及住房限购、公积金、住房信贷、住房税收等6项调整。新政今起施行。 这是上海今年首次对房地产市场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其中,限购政策迎来大调整。符合条件的家 庭,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成年单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公积金可支付首付款;商贷利率 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完善等多项利好,有望激发更多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 二是重点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对缴存人购买符合规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 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 三是对缴存人购买上海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 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在调整住房房产税方面—— 为了与目前放开限购政策动态衔接,鼓励和吸引人才在沪工作生活,减少非沪籍居民家庭与沪籍居 民家庭在试点房产税政策方面的差异,新增对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居民家庭在上海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 房,在合并计算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