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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上市公司被严惩 监管直指资金占用始作俑者
证券时报网·2025-08-26 21:53

监管处罚案例 - *ST聆达因资金占用6560万元和违规担保1.26亿元被监管机构合计罚款500万元 [1][2] - 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预付款、在建工程、借款合同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方式转移资金 [2] - 时任董事长王明圣和副董事长林志煌因隐瞒担保事项被分别拟处罚200万元 [3] 资金清收要求 - 新华锦集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4.06亿元 [1] - 若1个月内未清收资金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个月内未清收将停牌 停牌后两个月未整改将终止上市 [1] - 退市新规实施后8家公司合计清收占用资金超80亿元 [4] 监管执法趋势 - 2024年证监会查处资金占用案件35起 今年以来已查处24起 [5] - 中证投服中心通过代位诉讼追回太安退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本息5.72亿元 [5] - 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罪司法解释 加强民行刑衔接追责 [6] 问题解决机制 - 采用司法重整与资金占用问题统筹解决策略 压实公司、关联方及属地政府责任 [2] - 需完整履行关联交易或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程序 避免二次伤害 [6] - 协调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问题 [6] 行业影响分析 - 资金占用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 体现"占用必偿还 整改有期限 退市不免责"原则 [1][4] - 案件反映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合规意识淡薄 需通过合规培训和案例警示加强震慑 [3][4] - 刑事追责案例较少 因资金占用常被包装为资金拆借 需细化入刑标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