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电力、电规总院专家解读湖北省136号文落地实施方案
中国电力报·2025-08-28 15:31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北省通过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构建四大支点破解入市难题 推动新能源从规模扩张向质效跃升转变 [2] 市场机制设计 - 建立差价结算机制 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 高于时扣除差价 形成多退少补模式 [3] - 构建四维价值体系: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中长期合约锁定电量+机制电量兜底保障+绿证体现环境权益 [3] - 现货市场放宽价格上下限 中长期市场缩短交易周期提升交易频次 绿电市场要求电能量和环境价值单独体现 [4] 存量项目处理 - 存量集中式项目机制电价维持0.4161元/千瓦时 延续煤电基准价水平 [5] - 集中式项目机制电量不超过上网电量12.5% 结合60%中长期合约电量和8%技术达标奖励电量 实现80%收益保障 [5] - 分布式项目机制电量覆盖比例上限80% 通过20%电量市场暴露培育市场竞争意识 [5] 增量项目竞争 - 新增项目通过招标竞价机制确定结算机制 机制电价上限考虑合理成本收益和绿色价值 下限参照最先进电站度电成本 [6] - 通过价格信号筛选先进高效项目 避免无序发展或收益无法保障 [6] 分布式能源创新 - 创新聚合竞价方式 允许投产间隔不超过1年的分布式项目以聚合形式参与市场 推动42万户分布式项目入市 [7] - 对增量分布式项目设立自发自用率奖励机制 连续两年超全省均值10个百分点可增加1年执行期限 最多2年 [7] 系统支撑要求 - 增量集中式项目和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项目需具备AGC功能 10千伏以下项目需满足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技术要求 [8] - 建立技术指标达标激励约束机制 对未达标项目扣减当月结算机制电量比例10个百分点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