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信期间仍在发行预付卡,北京通报两起违规案件
新京报·2025-08-28 23:20
核心观点 -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企业在失信期间违规发行预付卡的违法行为,强调信用是预付卡经营模式的关键前提 [1][4] - 预付卡发行者爆雷、跑路事件在生活服务业领域屡屡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 [1] - 监管部门运用数字建模等非现场手段加强执法检查,上半年已检查经营主体10万家次,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4件,处罚金额24万余元 [1] 监管法规与执法行动 -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自2022年6月1日实施,明确规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经营者不得发行预付卡或为消费者办理续卡 [1] - 对于违反法条行为,规定了责令立即停止发卡、续卡,处以罚款直至责令停业的处罚 [1] -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非现场手段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0万家次,查处失信期间违规发卡、发行预付卡不签合同等违法案件14件 [1] 典型案例分析 - 某中餐连锁品牌企业在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期间发行100张预付卡,预收消费者近2万元,同时存在发行预付卡未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的违法行为 [2] - 某高端餐饮店在2023年12月18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期间,仍发行预付卡预收高达29万元的款项,并存在对食材来源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3] - 两家企业均因多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停止发行预付卡,并及时消纳、退还预收款项 [2][3] 行业经营模式关键 - 发行预付卡这一经营模式的关键前提是经营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消费者预付资金后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取决于经营者的履约能力与信用水平 [4] - 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拥有良好的信用才能拥有消费者的信任,发行预付卡先要保证自身的信用状态优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