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珠宝规范对外担保,严控担保金额风险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强化风险控制机制 维护股东和投资者利益 [1][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款 票据贴现 融资租赁等筹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行为 [1] 担保基本原则 -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 质押或抵押 必须经公司有权机关按法律和章程程序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 [1] - 被担保方需提供反担保 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1] - 公司需向审计机构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需对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 [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担保审批程序 - 财务部和证券部为日常负责部门 需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资信评价并索取基本资料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未来财务预测等资料 [2] - 财务部分析后提出建议上报总经理和董事会 部分重大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包括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 [2] - 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 证券部审查法律文件 财务部签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并备案 [2]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加强合同管理 要求开立共管账户 落实反担保措施 做好跟踪监察和催款工作 [2] - 若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公司将及时披露信息 [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