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20省份、近8成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中国新闻网·2025-09-01 09:07
政策推进核心进展 - 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各地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核心目标是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以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1] - 自6月以来,河北、浙江、吉林、云南、河南等省相继在全省全面推开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1] - 四川省已于近日正式发文,自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1] - 目前全国有20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实现此项政策的统筹区占比近8成[1] 已全面实现直接发放的省份清单 - 已全面实现的20个省份(含兵团)具体为: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 部分省份内统筹区发放情况(示例) - 北京市:生育津贴发放对象为“单位”[2] - 辽宁省:部分城市如葫芦岛、鞍山、抚顺等发放至“单位”,而大连、阜新等城市未标记为发放至单位[3] - 江苏省:省内多个城市如南京、无锡、徐州等均标记为发放至个人[6] - 浙江省:省内多数城市如杭州、宁波、舟山等及省本级均标记为发放至个人,但绍兴等个别城市未标记[7] - 广东省:省内所有城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等及区本级均标记为发放至个人[12] - 陕西省:多数城市如西安、宝鸡、汉中、延安等标记为发放至个人,但韩城市、渭南市等未标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