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广东发布2025年第1号总河长令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并发布实施方案(2025—2030年)[1] - 政策目标为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实现河湖清洁美丽 推动绿色水经济健康发展[1] - 建设重点为流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水面面积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 具体量化目标 - 到2025年 推进1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 5个以上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2] - 到2027年 推进26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 每个地级以上市不少于1个县开展全域建设[2] - 到2030年 推进5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 40个以上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2] - 展望2035年 全省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全域幸福河湖基本建成[2] 建设格局与范围 - 打造“五江百川 六片全域”的幸福河湖建设格局[2] - “五江”指以东江 西江 北江 韩江 鉴江等五大江河为主要脉络[2] - “百川”指重点推进500条(个)以上省级幸福河湖建设[2] - “六片”指分六大主题片区开展建设 “全域”指有序推动全省所有县开展全域建设[2] 重点任务部署 - 重点任务一为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 包括提升城乡水利防灾能力 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3] - 重点任务二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包括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河湖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3] - 重点任务三为实现河湖清洁美丽 包括推动碧道碧带建设 常态化清淤 实施城市水系活力提升行动[3] - 重点任务四为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包括打造绿色水经济新业态 推动传统水产业转型升级[3] - 重点任务五为保护传承水文化 包括挖掘水文化内涵 加强宣传教育与阵地建设[3] - 重点任务六为完善建设管理机制 包括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长效管护机制[3] 实施与管理机制 - 省河长制办公室将编制全省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2025—2030年)并实行动态调整[3] - 每年第一季度提出本年度幸福河湖及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清单[3] - 实行幸福河湖名录管理 建立完善退出机制 对不符合标准的调出名录[3]
广东发布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 5年推进超500条幸福河湖建设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09-01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