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央广网·2025-09-03 11:39
信用修复制度框架 - 国家发改委研究起草《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制定 [1] - 旨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 [1] 失信信息分类管理 -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1] - 实行分类管理并设置不同公示期限 [1] - 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确定公示期长度 [1] 信用修复机制 - 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1] - 最长公示期届满且纠正失信行为、完全履行义务后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1] - 公示期限自失信信息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