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上合组织能源合作再进一步
中国新闻网·2025-09-03 12:59
上合组织峰会能源合作核心成果 - 中方提出未来5年与上合组织其他国家共同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 [1] - 峰会期间发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支持扩大能源领域包容性互利合作,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2] -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平台于峰会闭幕次日(9月2日)在北京揭牌成立,旨在深化能源合作并引领发展方向 [3] 上合组织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与项目案例 - 截至2024年底,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23.1亿千瓦,是组织成立之初的14.5倍,约占全球总装机容量的50% [1] - 哈萨克斯坦扎比勒地区100兆瓦光伏电站由晶科能源提供光伏组件,该项目每年可发电约1.36亿度,满足11.3万人的全年用电需求,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约12.5万吨 [1] 能源合作的战略意义与互补优势 - 扩大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合作,有助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发挥资源优势、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促进能源多元化、维护能源安全并在国际能源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2] - 上合组织成员国资源禀赋与技术优势互补,同时涵盖能源生产、消费和过境大国,能够形成能源供给与需求的互补 [2] - 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等跨境油气大通道将资源国与中国消费市场紧密相连,保障了中国能源供应安全,也为油气出口国提供了稳定市场并带动了沿线经济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