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国新闻网·2025-09-05 19:24
反倾销措施实施 - 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保证金形式自2025年9月10日起执行 [1] - 初步裁定被抽样公司保证金比率:西班牙里泰拉肉类公司15.6% 丹麦皇冠公司31.3% 荷兰维扬博克斯特公司32.7% [1] - 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适用20.0%税率 未配合调查公司适用62.4%税率 [1] 调查背景与认定 - 反倾销调查基于国内产业申请于2024年6月17日发起 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16日 [1] -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欧盟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导致国内产业实质损害且存在因果关系 [1] 贸易救济措施对比 - 2025年以来中国未对欧盟发起新调查 仅对白兰地 共聚聚甲醛2起案件作出终裁 [2] - 同期欧盟对中国发起6起反倾销原审调查 对16起案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对12起案件正式征税 [2] 处理方式与立场 - 白兰地案中通过价格承诺协议结案 充分考虑欧盟企业诉求 [2] - 中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处理贸易摩擦维护中欧经贸合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