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 企事业单位可购商品房
中国新闻网·2025-09-06 15:05
中新网深圳9月6日电 (记者 索有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9月5日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为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住有宜居、职住平衡,《通知》明确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 房政策。 一是符合该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 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 山区、光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该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 民家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购买商品住房套数不变,即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在 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 为更好满足企事业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购房需求,《通知》明确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 商品住房政策。企事业单位可在该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 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该市累计缴纳税款 金额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