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位推动全力构建“四水四定”政策体系
水利部网站·2025-09-07 11:20
政策框架与组织架构 - 山西省出台"四水四定""1+6"系列政策举措 包括1个总体实施方案和6项配套政策 [1] - 成立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双组长的"四水四定"工作领导小组 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 [1] - 政策涵盖以水定城 以水定地 以水定人 以水定产四个方面 包含82项具体任务措施 [2] 量化目标与指标设定 - 设定2025年和2030年两阶段预期目标 包含用水总量 城镇开发边界等9项约束性指标 [2] - 明确全省11个市和22个省直部门的具体任务分工 [2] - 要求黄河流域32个地下水超载县(市、区)三年内全部退出超载区 [3] 水资源管理机制 - 出台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 推动取用水指标动态流转 解决区域水资源分配不均问题 [3] - 实施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万家寨引黄南干线实施生态补水保证汾河全年不断流 [3] - 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 推行电价补贴 水价补贴和节水奖励三项政策 [3] 水利工程建设与融资 - 加快推进中部引黄 东山供水 辛安泉供水 小浪底引黄4项骨干工程调概和资金筹措 [3] - 推动省级骨干水网工程及县域配套小水网达效建设 [3] - 分三步走推动水价改革 统筹解决东山供水等工程水价偏高问题 [3] 实施保障机制 - 要求各级部门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 狠抓任务落实 [4] - 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推动政策落地实施 [4] - 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