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三审 增加规定伪造运输记录的法律责任
中国新闻网·2025-09-08 10:36

立法动态 -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三次审议 [1] - 三审稿针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增加具体法律责任规定 [1] 新增法律责任内容 - 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的行为增加处罚 [1] - 对未履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相关查验、核验义务的行为增加处罚 [1] - 违规行为由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1] - 对拒不改正的违规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 - 对情节严重且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