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法明确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
中国新闻网·2025-09-08 11:39

立法修订核心 -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提请初次审议 旨在应对社会语言生活深刻变化及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要求[1] - 修订草案共五章32条 较现行法律四章28条有所增加[1] 修订草案主要内容 - 增加立法目的 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定文化自信”[1] - 强化权利保护 增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定[1] - 规范外国语言文字使用 明确境内国际展览、会议等确需使用时 应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 -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2] - 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 明确政府主办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用语用字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1][2] - 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和设施、网络视听节目等方面的用语用字作进一步规范[2] 修订背景与现状 - 自2001年法律实施以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1] - 当前语言文字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包括推广普及仍不平衡 在公共服务、网络空间和对外交流中使用需进一步规范 以及不能完全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