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垫两万差旅费未出差算旷工? 法院:解雇违法!
扬子晚报网·2025-09-08 21:14
小王是一家科技公司客户经理,公司要求他先行垫付一笔明显超过月收入的差旅费去新疆,他感觉经济 压力大,拒绝垫付而未能成行。不料,公司把不出差与旷工画等号,将其解雇。近日,南京雨花台区法 院判该公司属违法解雇。 案情回顾:2024年8月,公司安排小王前往乌鲁木齐出差一个月。面对这笔预估超过2万元的费用,考虑 到自身情况,小王多次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希望公司预支差旅费。然而,公司均以"无制度规定"为由 拒绝预支请求。最终,小王未能按照要求前往乌鲁木齐出差。但他并未"消失",而是坚持在原工作地点 正常打卡出勤。不料,同年9月6日,公司以他"违反规章制度、构成旷工"为由,将其解雇。同时,拒绝 支付其2024年8月的提成佣金1543元。小王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3009.52元,以及被拖欠的提成佣金。 法院审理认为,差旅费本质上是用人单位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有责任健 全科学、合理的差旅费预支和报销制度,以保障员工正常履职。劳动者对此并无先行垫付的法定义务, 尤其当预估费用巨大时,用人单位更应主动预见并妥善安排,避免给员工造成过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