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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辽宁日报·2025-09-11 09:01

政策核心内容 - 辽宁省从今年秋季学期起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1] - 政策遵循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 [1] - 旨在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1] 免除对象与标准 - 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1] - 民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减免保育教育费 [1] - 免除标准按批准的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 [1] -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部分可继续向家庭收取 [1] 财政补助与资金分担 - 因免费政策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1][2] - 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财政共同承担 [2] - 省以上资金根据核定的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及在园儿童人数按比例核定 [2] - 其余资金由市以下财政承担,具体分担方式由市级财政确定 [2] - 各市需据实足额落实补助资金,且不得因新政策减少原预算安排的学前教育资金 [2] 配套支持措施 - 政策要求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政策 [2] - 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2] - 明确市以下分担责任,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2] - 落实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以提升办园质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