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6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9-11 20:39
案件通报概览 -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与公安厅联合通报6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旨在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1] 案例详情与处罚 - 案例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街道办事处干部王某某,因未被推荐提拔心怀不满,诬告时任街道党工委书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被公安机关罚款五百元,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 - 案例二: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联中学原校长丁某某,因担心学校整合改革影响其职位,诬告县教育局局长齐某买官卖官、大肆敛财,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1] - 案例三:牡丹江市阳明区居民柯某某,因对举报线索处置结果不满,诬告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某篡改笔录、包庇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 [2] - 案例四:伊春市伊美区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因对矫正管理工作不满,在微信群发布视频诬告司法所所长陈某某索贿,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 [2] - 案例五:鹤岗市兴安区居民滕某某,为发泄私愤,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诬告办案民警文某某存在暴力、辱骂等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 [2] - 案例六: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居民夏某某,在已被告知其举报不实的情况下,仍反复诬告乡长李某侵吞土地补偿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