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问题少年”,看年龄还是看危害程度(民生一线)
人民日报·2025-09-12 06:21

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现状与数据 -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有所上升,2021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每年在3万至5万人之间 [1] -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侵财与强奸犯罪占比较大,其中盗窃长期位居首位且数量持续增长 [2] - 故意杀人等严重侵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占比较小,但极端恶性案件会严重冲击公众安全感 [2] 司法惩戒原则与个案处理 - 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原则,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治 [3] - 司法个案显示,一名13岁未成年人因故意杀人被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 - 惩戒标准兼顾年龄与危害程度,年龄是法律设定的基础防线,危害程度是衡量行为恶性与矫治必要性的关键标尺 [1][4] 刑事责任年龄与分级干预制度 - 中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8类重罪负责;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在特定情形下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诉 [3] - 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者不予刑事处罚但不等于放任,通过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干预”制度追究法律责任 [6] - 专门矫治教育制度旨在矫治教育、感化挽救,在闭环管理场所改变未成年人不良思想和行为习惯 [6][7] 犯罪成因与前端治理措施 -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复杂,超一半实施抢劫、盗窃、暴力伤害的罪犯曾长期沉迷网络,受不良信息影响产生犯罪动机者占比较高 [8] - 家庭监护缺失及部分社会管理不到位(如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成瘾性处方药)也是重要原因 [8][9] - 司法实践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例如法院通过司法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处方药销售管理并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检查 [9] 未成年人保护的系统工程 - 未成年人保护是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落地 [10] - 人民法院在司法保护末端通过审判促推综合治理,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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