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江苏 5 个城市入选
扬子晚报网·2025-09-12 11:04
改革试点范围与规模 - 试点覆盖10个经济发展基础良好地区 2024年经济总量合计超过全国四分之一[3] - 江苏省试点包含南京 无锡 常州 苏州 镇江全域[3] - 实施方案包含7项共24条具体措施[3] 人力资源要素改革 - 实现试点地区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3] - 扩大居住证持有人权益和便利范围[3] -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申请两次延长 总期限不超过6年[3] - 建立区域人才资格互认机制和一体化人才保障服务标准[3] - 推进跨区域合作办学和职业教育改革[3] 数据要素市场化 - 推动政府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并制定地方标准[4] - 探索数据确权 赋权及市场化定价机制[4] - 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 促进数据产业集聚[4] - 支持无锡构建物联网数字产业体系 建设车联网先导区[4] - 南京苏州建设基于AI和5G的智慧城市大脑集群[4] 技术与资本要素改革 - 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4] - 支持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推动创新成果无障碍转化[4] - 金融机构通过新技术提供创新性金融产品[4] - 引导设立并购基金拓宽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4] 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5] -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5] - 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 优化新型产业用地审批[5] - 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5] - 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