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协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
人民日报·2025-09-15 08:19
总体原则 - 倡议旨在推动汽车行业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构建“整车—零部件”协作共赢发展生态 [1] - 坚持平等、自愿、公正、诚信原则,不利用大企业优势地位侵害供应商利益 [1] 订单确认 - 整车企业与供应商通过采购订单确认订货日期、零部件规格、数量及交货周期等事项 [1] - 已生效采购订单的更改或撤销需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交货通知单约定具体交货细节 [1] 交付与验收 - 供应商需确保货物无缺陷且包装符合要求后方可交货 [1] - 整车企业应在收货后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1] - 若货物不符合要求,整车企业需及时通知,供应商在指定期限内采取整改等措施 [1] 支付与结算 - 支付账期自供应商交货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 [2] - 连续性供货的非中小企业可进行集中对账,账期自对账日起算,整车企业应至少每月对账一次 [2] - 若供货单价未定,整车企业需按最近合同单价或开发定点单价的不低于80%或50%的比例先行支付 [2] - 供应商需及时提供规范发票,否则整车企业保留顺延支付的权利 [2] - 鼓励使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对中小企业倡导全部采用此类支付方式 [2] 合同期限 - 倡导整车企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每次签订合同的有效期不少于一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