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向 - 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文件正酝酿出台 若干措施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破除限制民间投资的各种隐性壁垒 [1] - 对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领域重大项目设定民间投资参股比例的最低要求 这是打破行业准入壁垒和隐性垄断的关键举措 [1] - 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 [1] 行业准入与参股比例 - 对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领域重大项目设定民间投资参股比例的最低要求 [2] - 去年8月国务院核准五个核电项目引入民间资本参与 民营企业参股比例首次提至10% [2] - 2020年核准的浙江三澳一期工程项目由吉利集团入股2% [2] - 今年上半年有10家民营企业参股了5个核电项目 持股比例都达到10%以上 最高的达到20% [2] 民间投资领域 - 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 [1] - 新兴服务业领域银发经济等多元化需求带来广阔空间 [2] - 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算力网络、低空经济等潜力很大 [2] 政策支持措施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 保障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 [2]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2] -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2] 行业影响 - 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领域长期以来以国有资本为主导 民间资本参与度较低 [3] - 设定参股比例最低要求本质是通过制度性安排为民间资本进入打开大门 [3] - 民间资本可以进入此前"想进却难进"的领域 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 [3] -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能推动行业整体创新 例如铁路物流配套服务的技术和模式创新、油气管道的数字化运维等 [3] 实施考量 - "最低要求"设定需兼顾公平与效率、安全与发展 需科学审慎论证 [3] - 对于同一领域内不同规模的项目可设定差异化的最低比例 [3] - 允许民间资本通过联合体参股或通过产业基金参股 [3] - 对于核电等技术壁垒高、安全要求极严且项目投资规模巨大的项目 民间资本的参与会更谨慎 待经验成熟后逐渐提高 [3] - 比例设定需配套决策参与、收益分配等机制 同时结合项目生命周期动态调整 兼顾初期风险与后期收益平衡 [3] 市场空间与投资效应 - 保障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直接为中小企业打开稳定市场空间 [4] - 帮助中小企业依托政府采购订单稳定经营、积累资源 [4]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民间项目的支持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效应降低民间资本对项目风险的顾虑 [4] - 撬动更多民间资本跟进投入形成协同投资格局 [4]
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新政将出台,涉及铁路、核电等领域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5-09-15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