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关系与合作框架 - 双方在2025年9月15日于华沙举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 - 双方一致同意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深化双边合作并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 [3] - 双方重申基于《行动计划(2024-2027年)》扩大各领域、各层级交流与合作 [6] - 双方同意加快落实2024年6月两国元首会晤达成的共识 [6] 交通与物流合作 - 双方强调发展高效、富有经济竞争力的欧亚交通走廊及波兰的关键作用 [7] - 双方认识到在铁路、海事和航空货运方面提供互利服务的好处 [7] - 双方愿共同保障中欧班列通道安全畅通 [7] - 双方注意到在发展两国间直航运输、共同提升航空业竞争力方面存在共同利益 [7] 贸易与投资促进 - 双方欢迎通过贸易畅通工作组和投资促进常设工作组开展双边经济对话 [8] - 双方同意尽快召开两国经济合作联委会新一次例会 [8] - 双方致力于双边贸易可持续发展以及货物和服务贸易品类多元化 [8] - 双方讨论了中国稀土相关物项对波出口许可事宜,愿加强出口管制主管部门沟通 [8] - 双方将依法依规推动动物疫情解禁工作,共同推动波兰农食产品输华准入 [8] 产业与绿色经济合作 - 双方愿继续扩大双向投资 [9] - 双方认识到波兰致力于打造国内电动车产业全价值链并成为欧洲最大锂电池出口国 [9] - 双方愿鼓励两国企业就促进波兰电动车产业链发展探讨互利合作 [9] - 此项合作符合双方推动气候治理和经济绿色转型的共同愿景 [9] 旅游与文化交流 - 考虑到当前两国人文交流势头积极,双向游客数量显著增长 [10] - 双方决定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合作,认为中国免签政策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0] - 双方决定鼓励两国旅游机构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对方举办的旅游推介活动 [10] - 双方将支持文化领域深度交流与务实合作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兰共和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共同文件
新华社·2025-09-15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