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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
人民日报·2025-09-16 07:04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概述 - 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并实现率先突破 [1] - 中央依法治国办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杆 [1] - 第三批示范创建活动于2023年5月启动,共收到各地区推荐的102个综合候选地区和159个单项候选项目 [1] - 评选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通过专家书面评审、实地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确定名单 [1] 第三批示范名单公示信息 -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意见建议 [2] - 名单包括72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和33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5] 示范地区名单(部分) - 北京市石景山区、顺义区、大兴区入选示范市(县、区) [2] - 上海市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入选示范市(县、区) [3] - 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入选示范市(县、区) [4] - 四川省成都市、资阳市入选示范市(县、区) [4] 示范项目名单(部分) - 北京市朝阳区项目聚焦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 [5] - 浙江省温州市项目打造“三位一体”行政指导新体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5] - 广东省深圳市项目建立“生命至上、接警即查”失联人员查找机制 [6] - 安徽省亳州市项目创新“无感互认”改革,打造智能高效法治政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