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惩“不实举报”,护“干部担当”!
央视网·2025-09-17 06:20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旨在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并展示了当地及全国范围内打击诬告陷害、完善制度建设的治理行动 [1][2][5][6] 案例查处与澄清工作 - 自今年5月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全省已查处诬告陷害案件174起,开展澄清正名2383人次 [1] - 咸宁市今年以来共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1起,澄清证明93人次,本次选择通报的7起案例主要聚焦于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覆盖全市下辖各县市区 [2] - 一起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在两年多时间内,捏造事实并模板化举报大量党员干部 [1] 当前诬告陷害行为特点 - 手段多样化:包括通过举报平台、12388电话、自媒体视频传播等多种渠道进行不实举报 [2] - 行为更加隐蔽:大多数为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占比逐年下降 [3] - 蓄意捏造的虚假问题涵盖面非常广,增加了查处难度 [3] 诬告陷害查处机制与难点 - 查处有严格制度,需对查否的举报件进行线索筛查,综合研判举报动机、方式、可查性及影响严重程度等因素 [4] - 根据举报人身份和干部管理权限,向纪委监委或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4] - 根据行为严重程度和影响,做出党纪、违法或犯罪层面的不同处理 [4] - 查处难点在于前期线索筛查、对匿名举报人的锁定以及取证的及时性和精准度 [4] - 为应对难点,今年已联合网信办、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惩治合力 [4] 制度建设与综合治理 - 惩治诬告陷害需要“组合拳”,涵盖精准处置、规范问责、澄清正名、跟踪回访等环节 [5] - 黑龙江、吉林、浙江、内蒙古、新疆等多地纪委监委已出台制度,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调查程序、责任追究作出严格细致规定 [6] - 处理诬告需分类别,结合干部工作业绩和群众口碑进行判定,并强调通过制度化、流程化的规章制度来规范,难以一刀切 [6] - 强调监督最好在保护监督人的情况下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实名举报,以畅通渠道并针对性惩治 [6] 对受影响干部的后续支持 - 组织上应加大宣传力度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证明 [7] - 对该任用、重用、提拔的干部应继续任用、重用、提拔,以正气压倒邪气,保护真正干事的人 [7] - 最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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