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新阶段概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四项输配电定价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即将迈入新阶段 [1] - 修订旨在健全输配电价科学形成机制,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制度保障与新动能 [1]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网基础建设 - 创新提出针对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或联网功能为主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可探索通过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形成输电价格,突破单一电量电价模式 [2] - 容量机制提前锁定基本收益,保障电网基础设施固定成本回收,并有助于提升通道利用效率和促进清洁能源跨省跨区消纳 [2] - 清晰界定输配电定价成本边界,延续抽水蓄能电站、新型储能电站成本费用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的规定 [2] - 首次将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等税金纳入定价成本,彰显电网生态环保价值,优化成本构成 [2] - 延续激励机制,实际利用小时数超出核价利用小时数产生的收益,30%由电网企业分享,用于调峰能力建设、通道优化扩容等关键领域 [3]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进 - 通过统一规则、互补定位和衔接机制,构建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协同发展的输配电价体系 [4] - 强化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灵活性,允许对特定工程探索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电价,以提升区域间电力调节和互济能力 [4] - 将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与清洁能源优化配置明确纳入区域电网定价原则,强调输电价格应服务于跨省区资源高效流动 [4] - 要求省级电网实现省外购电用户与省内用户公平分摊相应电压等级准许收入,避免因额外加价阻碍省外电力输入 [4] 新能源消纳与能源低碳转型推动 - 针对清洁能源外送的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输电价格,有助于降低跨省输送成本,提升清洁能源在统一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5] - 针对新能源就近消纳场景,探索电网企业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推动适应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供等新业态发展 [6] - 完善超额收益共享机制,当跨省区输电工程实际利用小时数超过核定小时数时,超出收益中的70%将专项用于支持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 [6]
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迎重要变革
中国电力报·2025-09-17 14:20